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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电影院内遭“熊孩子”家长踢伤:家长和孩子,谁更“熊”?

又见“熊孩子”“熊家长”。8月25日下午,一女子发帖称,8月22日,自己在上海某影院观影时,遭后排男孩踢座椅,她本人制止未果。随后,男孩父亲用力踹椅,致其头部受伤,出现昏迷、头痛、呕吐等症状。26日凌晨,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通报称,涉事男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一周前,北京高铁上的一个视频也曾引发网友对“熊孩子”“熊家长”的不满——一名三四岁的孩子吵闹声过大,同车厢旅客上前劝说,不料遭到孩子一家人怒怼。在视频中,孩子的爸爸、妈妈说出“孩子小,管不了”“孩子在车上,没有法律限制不让我们喊”“嫌吵你们坐高级的去”时的那份理直气壮,让围观者震惊。不少网友在评论区留言,建议高铁设置“儿童车厢”。

和动口怒怼相比,在电影院动手踢伤他人的这位家长,又一次刷新了网友对“熊家长”底线的认知。这些放任“熊孩子”的家长,已无公德心、是非观可言。与此相对,建议设置“儿童车厢”以求解脱的成年人,尽显在此类场景中的弱势与无奈。

无奈的根源到底是“熊孩子”还是“熊家长”?不难发现,在这些个案中,家长听之任之的态度和做法,是导致当事双方情绪对抗和冲突升级的根本。在现实中,并不缺乏值得借鉴的好做法。比如,一对夫妇带着一岁多的孩子坐飞机,怕影响到别人,预先为其他乘客准备了耳塞和糖果,并以孩子的名义写了一张请求包容的小卡片,就曾被广泛转发称赞。这并不是说,携带幼儿出行就一定要为他人准备礼物,但预先打个招呼,表达一下自己的“不好意思”,同时让旁人有个心理准备,会有不错的情感缓冲作用。有了这样的前期“铺垫”,即便孩子后续有吵闹,也比较容易获得他人的理解。

反观那些自恃“孩子小不懂事”的“熊家长”,真不知道他们理直气壮的底气来自哪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根据情节轻重,都有相应处罚;在电影院这类公共场合,保持安静,不打扰别人,也是基本行为规范。法有禁止不可为,公序良俗不容践踏,家长作为孩子第一监护人,为何能心安理得地当甩手掌柜?

诚然,这些年,随着社会的进步,儿童友好的意识越来越普遍。2021年9月30日,国家发改委联合22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城市管理者和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从客观环境入手,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体谅孩子特殊阶段的特殊行为也日渐成为社会共识。有些“熊孩子”的行为,只要不是特别过分,公众哪怕内心不满,也往往并不会针锋相对,但这并不意味着家长可以无视他人的感受。

古语有云:“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教育孩子是伴随其一生的课题,父母必须明了,即便是0—3岁的孩子,也会在与成人和同伴的积极互动中发展出初步的社会交往能力,如若任由“年幼不懂事”成为孩子不守规矩的“挡箭牌”,或者父母习惯性强词夺理“据理力争”,只会让孩子在对抗中错失了解规则、适应规则的成长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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