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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乌鲁木齐禁养这39种犬种

近日

成都2岁女童遭烈犬撕咬的新闻

牵动着众多网友的心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话题

再度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网页截图

那么在养犬方面

乌鲁木齐有哪些相关规定呢?

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1.什么犬只不可以养?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乌鲁木齐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品种名录》中,明确了39种犬种(含禁养犬种血统的杂交犬)禁止个人饲养。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禁养的39种烈性犬包括:藏獒、德国牧羊犬、牛头梗、罗威纳、比利猎犬、法国狼犬、杜宾犬、莱州红、狼青、阿富汗猎犬、寻血猎犬、阿根廷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爱尔兰猎狼犬、土佐犬、兰西尔犬、灵缇、苏俄牧羊犬、比特犬、大蓝加斯科涅猎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斗牛獒犬、比利牛斯獒犬、纽芬兰犬、捷克福斯克犬、拿波里獒犬、马犬、大髯犬、斯皮诺犬、罗德西亚背脊犬、拳师犬、威玛犬、斯塔福犬、美国恶霸犬、高加索犬、其他獒犬。


2.违反禁养规定有什么处罚?

《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饲养未登记、未延续登记犬只的,或者违反本条例未办理养犬人住所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督促养犬人在不超过三十天的期限内进行登记;拒不改正的,收容犬只。

违反本条例规定,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的,由公安机关收容犬只。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将犬只送交符合规定的单位、个人或者犬只收容场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收容犬只。


3.携带犬只外出有什么规定

《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范:

(一)为犬只挂犬牌;

(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

(三)为体(肩)高超过三十五公分的犬只戴嘴套;

(四)单位饲养烈性犬只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饲养场所的,应当将其装入犬笼;

(五)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六)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4.遛狗不拴绳如何处罚?

违反《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二)、(三)、(四)项养犬行为规范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未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5.如何办理养犬证

根据《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登记证应在宠物接种完3针疫苗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

个人申请养犬应当提供以下资料:本市户籍市民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和一寸照片。

非本市户籍居民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一寸照片。

办理养犬证的居民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社区民警处,3个工作日内即可审核通过并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注意:《乌鲁木齐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品种名录》中的39种城市禁养犬不能办理养犬证。

养犬人、管理人

有违反相关养狗规定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

可向公安机关投诉、举报!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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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条例 -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来源: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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