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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自家的牛舌头被割了,包拯:把牛杀了把肉卖掉,小偷会自首

农夫自家的牛舌头被割了,包拯:把牛杀了把肉卖掉,小偷会自首

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至庆历元年(1041年),包拯任天长县知县。任职期间,包拯审理了被后人津津乐道的盗割牛舌案。关于此案,《宋史·包拯传》等其他史料均有记载,唯字句略有不同。兹录墓志铭原文如下:

(包拯)方调知扬州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公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人来告私杀牛者,公曰:“何为盗割牛舌?”盗即款伏。

下面,就让我们来丰富一下这个故事的细节:

天长县有个农民叫王二,家中最贵重的物品就是一头耕牛。一天清晨,他发现自家的耕牛倒在牛棚里。王二急忙前去查看,发现耕牛口吐鲜血、奄奄一息,他掰开牛嘴巴一看:呀,牛舌被人割了。

牛无舌活不长,他想趁耕牛还活着时杀掉卖肉,却又不敢,私宰耕牛可是犯法的啊。王二只得告到青天包大人那儿,求他作主,帮他捉住割牛舌的人。

包大人叫他别声张,先回家悄悄把牛宰了、以免耕牛死掉肉就不能吃了。王二听从了包大人的话,关上院门,将牛宰了。

不出一天,王二的邻居李三就跑到包大人那儿,告发王二私宰耕牛。

包大人一听,将惊堂木一拍,呵斥道:“你这刁民好恶毒,先割了人家牛舌头,现在又来告发他私宰耕牛!还不从实招来!”李三一听,吓得立刻磕头认罪。

原来,包公让王二宰杀了被割去牛舌的耕牛,正好顺应了割牛舌者的心理。割牛舌者之所以割去王二家耕牛的舌头,就是想让王二冠上一个私自宰杀耕牛的罪名。所以,告发王二私自宰杀耕牛的李三就是那个割牛舌的人。

有人曾以为“割牛舌案”是千古疑案,也就是虚构出来的,我觉得这是无稽之谈。

包拯为官刚正不阿,敢于为民请命。所谓“包希仁(拯)笑比黄河清”这样广传民间的当时俚俗语,就是对这位封建社会罕见的“清官”的赞词。

如果说,历史上根本就没有一个“铁面无私”的包拯存在,那么可以肯定,后世是不会生造出一个“包青天”来的。见之于宋代朱熹的《五朝名臣言行录》的“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正是在包拯生前,人民群众对他秉公断案事迹的热情肯定。

“审牛舌”一案,不仅见于《宋史·包拯传》,宋人所编《国史本传》、《五朝名臣言行录》也均有记载,应是可信的。

除了善断奇案,包公的另一个典型特征——黑脸,又是怎么来的呢?

在现存的历史典籍中,几乎没有对包拯的外貌描写,所以我们可以猜想,包拯的外貌应当是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就是一张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宋朝“路人脸”。

就像如今流传下来的故宫南薰殿包拯画像与安徽合肥包公祠内的泥塑和石刻像,二者都是白脸长须的面庞,而清代一位庐州知府去香花墩参拜包公像时则是惊叹包公“和蔼溢于眉睫”,不生恐惧反倒观之可亲,非是外界普遍塑成的黑脸凶巴巴样貌,使人奇也怪哉。

对包公外貌的描写至少要追溯到元代,元杂剧中包公曾被骂作“包腊梨”,但也仅是如此而已。

《明成化刊本说唱词话丛刊》中的作品则开始用较为细致的笔触夸张包公样貌的丑陋,比如“面生三拳三角眼”、“一双眉眼怪双轮”、“八分像鬼二分人”。

文艺作品中塑造的包公,十分狰狞可怖,可却在此同时,又赋予了他两耳垂肩、鼻直口方、天仓饱满、脸上有安邦定国纹的形象,这些都代表着他的忠诚正直、德行高洁。

为什么在赋予包公正面面相的同时,又要将其样貌塑造得奇丑无比呢?

在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另一位面孔丑陋的正面人物形象——钟馗。

在神话传说里,钟馗相貌奇丑无比,因为面貌丑陋,他在高中状元之后竟被皇帝取消了状元资格,一气之下他愤而自杀,死后化作阴司判官,专门捉鬼斩鬼。也就是说,钟馗其实是一个和神鬼有关的人物,而并非普通人。

其实同钟馗一样,包公的形象,也有一种神化的趋向:他断案时能与神鬼互通,甚至发展到后来竟有了阴司阎王的职权,主阴间刑狱。由于钟馗所管的阴司与包拯化身的阎王极其相似,二位的样貌塑造也就出现了一致的趋向,即通过丑陋可怖的面貌给恶人小鬼以威压震慑。

若两位老哥泉下有知,定会看着对方与自己毫无二致的一张脸,抱拳大喊一声:缘分啊!

演变到今天,包公的形象也就随着一代代文艺作品的定型,成为我们熟悉的一张面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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