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乾隆最喜爱的富察皇后去世,由于部分官员违规剃头,乾隆大动肝火,一气之下赐死了两个地方大员,更有很多官员受到仗责,甚至流放。
富察氏出身于世居沙济地的富察氏族,这是一个比较显赫的姓氏,产生了很多清代的后妃和官员。富察氏是清初功臣的后代,他的父亲李荣保曾经做过察哈尔的总管。
雍正年间,富察氏与乾隆皇帝成婚,并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两个女儿。作为结发妻子,待乾隆即位后,富察氏顺理成章地成了皇后。
在入主后宫的日子里,富察氏与乾隆皇的感情一直保持得很好,他们经常一起向长辈问安,也常常倡导朝野上下崇俭去奢,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
乾隆曾说“朕躬揽万几。勤劳宵旰。宫闱内政。全资孝贤皇后(富察皇后)综理。”言外之意,乾隆治国,富察皇后也有一份功劳。
就是这样的一位母仪天下的皇后,却在随乾隆东巡齐鲁的时候,突然病逝。乾隆痛不欲生。
对于富察皇后的后事,乾隆也是费心思量。皇后是一国之母,她的丧事自然是按照国丧的规格来置办。怎么举行这个国丧,那就有说法了。
康熙朝孝诚仁皇后去世时,由于正值三藩之乱,各省一切丧仪皆免;雍正朝孝诚仁等皇后的丧仪也都依康熙朝的先例而行。
富察皇后的丧仪要不要依例呢?从理论上说,自然是要的。但是办事的大臣犯了难,如果依例就会显得寒酸,乾隆就会不高兴。而如果超越例规,就会遭人非议。
怎么办呢?精明的办事大臣抛开了本朝《会典》,转而援引先朝《大明会典》。这样一来,就可以联衔奏请外省一律照京师治丧了。
除了到京师治丧之外,还规定各省文武官员,摘除冠上的红缨,并且哭临三日,百日内不准剃头,持服穿孝的二十七天内,停止音乐嫁娶……
对于这种规定,很多人并不以为然。
一方面,雍正皇帝逝世之后,朝廷也有诸多要求,部分官员依旧我行我素,也没有发生什么;另一方面,部分官员对这条规定压根就不知道,或者装作不知道。
所以,很多人没有把这个规定放在心上,尤其是对“百日内不准剃头”,他们该剃的还是剃了,为此也受到了处罚。
如,大阿哥永璜有很多的行为规范不符合孝道的礼仪,遭到了乾隆的训斥,并作罚俸处理;
又如,由于翰林院上奏的孝贤皇后册文,将满文译“皇妣”为“先太后”,乾隆皇帝认为这是个重大失误,因此大怒,便下令罢去刑部尚书兼翰林院掌院学士的阿克敦 ,还一度要按照“大不敬”罪名,打算定罪“斩监候”。
再如,根据规定,在国丧期间,各省的官员都要赴京叩谒皇后梓宫。然而各省满族的督抚、将军、提督、都统、总兵,并没有赴京,约有50多名满族文武大员因此被降二级、或销去军功。
乾隆的处罚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相对于罚俸、降薪,剥夺军功,这些还是好的,毕竟还有人掉了脑袋。
雍正元年的进士周学健在乾隆朝做到了漕运总督,是个难得的治水人才。乾隆收到举报,周学健在国丧期间剃头了。乾隆说,周学健你这是明知故犯,便将他交给刑部处理。
百日内剃头并不是周学健一个人,刑部本来要对他宽大处理的,后来又发现他收受贿赂的行为,以及纵容亲属的罪行,后来就索性判了个死刑。周学健最终被乾隆帝赐死。
除了周学健之外,由于违规剃发,被赐死的地方大员还有湖广总督塞楞额。不过,也有人比较幸运,如湖南巡抚杨锡绂,湖北巡抚彭树葵也都被人举报违规剃发,但乾隆只给他们免职的处罚。
富察皇后之死引起了清廷官僚一连串的贬责黜革甚至赐死,相对稳定的宦海突然不平静起来。这里面有乾隆对富察皇后的爱之外,也有他重塑个人权威的需要,毕竟皇权是不容随意挑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