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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我反对的不是国家

陈独秀(1879年10月9日—1942年5月27日)作为中国近代史上首屈一指的人物,每个中国人都不陌生。

年少时的陈独秀就展现出了思想的与众不同。在自传《实庵自传》他写道,自己17岁时参加科举,题目是“鱼鳖不可胜食也材木”这种混搭题目,他就把《文选》和《康熙字典》中的生僻字胡乱写了一通,凑了一篇长文,结果竟然拿了第一,“这件事使我更加一层鄙薄科举”。

袁世凯垮台之后,1915年陈独秀于上海创办了《青年杂志》,次年更名为《新青年》,他号召青年追求“民主”和“科学”,即“德先生”和“赛先生”。

认为所有的青年都应该具备的精神是:

“一、自主的而非奴隶的;二、进步的而非保守的;三、进取的而非退隐的;四、世界的而非锁国的;五、实利的而非虚文的;六、科学的而非想像的。”

陈独秀一呼百应,在全国范围引起了巨大的回响。同他一样,无数的中国人都在思考中国的路该如何做走,经过了“洋务运动”、“维新运动”以及牺牲了无数优秀人才的“辛亥革命”,中国却没有等来真正的强大和富强,却等来了倒行逆施的袁、张。

这时候,人们终于意识到,推翻一个满清还不行,必须把人们心中的满清也推翻掉,于是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便开始了。陈独秀无疑是这场中国启蒙运动的领导者和发起者。

《新青年》杂志聚集了当时中国一批思想最先进和开明的人士,钱玄同、刘半农、陶孟和、沈尹默、胡适、高一涵、鲁迅、周作人、李大钊。以此杂志为中心,新文化运动在中国如火如荼的展开,一时间国外的各种思想和学说,被人们广泛讨论。

可以说这场运动直接奠定了以后中国历史的走向。

1932年,陈独秀被蒋逮捕入狱。许多人为他说情,国内有胡适、傅斯年。国外有大名鼎鼎的爱因斯坦、罗素、杜威。蒋虽然有意杀陈,但也不能不顾虑。

蒋批复:“陈等所犯之罪,系危害民国之生存,国家法律对于此种罪行,早在法律上有明白的规定,为维持司法独立尊严计,应交法院公开审判”。

1933年4月20日,第三次开庭,公开审判,有200多人旁听。陈独秀慷慨陈词,他区分了政府与国家之关系,说自己反对的只是蒋的政府,而非国家。他进一步陈述道:“若认为政府与国家无分,掌握政权者即国家,则法王路易十四‘朕即国家’之说,即不必为近代国法学者所摈弃矣。”

在一番有理有据的陈述后,以及再次上诉后,陈被判八年有期徒刑。

后来因日本入侵,好友胡适极力求情,1937年他获得了特赦。在报纸上声明自己“我不代表任何人,我已不隶属于任何党派。”

拒绝了各种高官聘请和资助,还拒绝了好友胡适的赴美邀请。他晚年仍然专注于思想上的精进,关心中国的前途和命运。

早期的时候,他崇拜苏联,此时却认识到了晚年斯大林的弊端,因为他看到了斯大林权威的膨胀和血腥的整肃。

苏与德签订的条约以及在东欧的行为,更使得他认为只有英美胜利了,人类才有希望。因为英美代表的才是真正的“大众民主”,并非自己认为的虚伪的,部分的。

陈独秀晚年生活是清贫的,可以说有些穷困潦倒,在江津勉强谋生。但是他的人格和思想一直是独立的,且一直走在时代的前列。

陈独秀晚年认为最可贵的乃是“反对的自由”。他一生也是如此,桀骜不驯,充满了质疑和反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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