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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吏之害溯源史

王学泰(1942-2018),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中国游民与流民文化问题研究专家

一、两个认识误区

1、古代的官吏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少:

《剑桥中国晚清史》一开始就说,在人口已经达到四亿的晚清,而“全国的官僚大约只有两万名文官和七千名武官”。有人根据这个数据渲染清代官民比例是如何之低。其实这种统计是不足据的,因正史上往往只记录官员数量,而不统计吏胥。因为吏胥薪俸很低,或根本没有薪俸,并且“吏”原来也就是负责抄抄写写的文秘,“胥”则是如捕快等跑腿的办事人员。最初这些多是老百姓应该服的一种“役”。可是后来吏胥逐渐独立出来,到了明清两代几乎成为衙门的主体,人数日增。清末翰林游百川说“州县为亲民之官,所用吏胥本有定额,乃或贴写,或挂名,大邑每至二三千人,次者六七百人,至少亦不下三四百人。”(“必记本”注:《皇朝经世文编续集》)其人数是正式官员编制的数十倍,甚至百倍。不仅地方,宫廷内外各机关也是如此。

2、官是官,吏是吏,两者不能划等号:

分析《水浒传》中的宋江,论者常说他是小官吏。这是不对的。宋江是吏,不是官。官、吏之间的来源、职守、地位以及外界的看法与评价历来就有不同。过去有句俗话说“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官员都是三年一任(“必记本”注:清代平均不到两年),而衙门里的吏胥则是历久而不换,甚至兄终弟及,父死子继的也大有人在。道光时进士方浚颐说,他在庶常馆(“必记本”注:考中进士后再进修的学校)做庶吉士时,庶常馆的吏胥,视新科进士如生徒,教他们礼仪。这些吏人还是明代世家,二三百年了,代代相传。因而人们说“官无封建,吏有封建”。到了宋代官和吏的差别被朝廷的政策拉大了,“吏”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转官也日益困难,逐渐边缘化。明代和明以后,吏则成为社会边缘人。

二、吏是“庶人之在官者”

古代社会能够担任官员的都是士大夫。先秦是贵族社会,天子、诸侯、大夫、士从身份上说是贵族;从职务上说,他们都是不同层级的社会管理人员,或说是官。他们世代相承,血缘是决定因素。《管子·小匡》讲到士农工商四民,分别居住,世代相传,各操其业,唯有讲到农之子时,除了“常为农”之外,又提到“其秀才之能为士者,则足赖也。故以耕则多粟,以仕则多贤,是以圣王敬畏戚农”。也就是说农民中的材质杰出的子弟,可以出仕,并且“仕则多贤”,这是先王都很信赖的。这是在僵硬的血缘制度上开了小口,增强了制度的弹性。

士人进入国家机构叫做官;而庶人进入了国家机构的叫做吏,或称作“庶人之在官者”。孟子在回答北宫锜问周朝爵禄时说:“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朱熹注云:“庶人在官,府史胥徒也。”所谓“府史胥徒”就是后世说的吏胥。“吏”是有文化的庶人,在官府中负责些文字工作。官是在国家机构中的主体,是主事的,而吏胥则是被官支使的。

唐宋以前,底层士人也有做吏的,从没有品级的吏做起,积累年资劳绩,通过“入流”,有了品秩,正式为官,甚至也有由此发达的。汉代的能臣干吏赵广汉、张敞、王尊等都是出之可以为将、回朝可以为相的人物,但都是吏人出身。

三、官吏分流是由宋代开始的

宋代开始官吏分流。宋代以前,称吏人为小官吏,还大体不错,宋代以后,特别是明清两代,吏人与官员是决然不同的两类人了。

端拱二年(989),宋太宗赵光义亲自主持科举考试:

上亲试举人,有中书守当官陈贻庆举《周易》学究及第。上知之,令追夺所受敕牒,释其罪,勒归本局。因谓侍臣曰:“科级之设,待士流也,岂容走吏冒进,窃取科名!”乃诏自今中书、枢密、宣徽、学士院,京百司,诸州系职人吏,不得离局应举。

其实,宋太宗这段话有问题。他说“科举之设,待士流也”。参加考试并非都是“士”!唐代应科举要有人推荐,绝大部分都是士人,但也有没有背景的庶人。经过唐末五代六七十年的战乱,中原地区豪门大姓消灭殆尽,宋代立朝以来,谱牒凌乱,应科举的绝大部分成了没有背景的庶人。然而宋太宗这段话也不能说错,庶人一旦考中,也就变成了士人。中国自古以来,还是把士人看作是道艺(“必记本”注:道统与政事)的承担者。科举考试从理论上说就是测试“道艺”的,通过了考试,庶人成了士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出仕做官了。因此,严格说科举考试不是考官,而是考出身。通过这个考试,庶人的身份就发生了改变,成为能做官的“士”。唐代的考生通过科举之后,要想做官还要到吏部参加“关试”。宋代中叶以后,关试省了,只要中了进士,就能做官,许多人便误认为科举就是考官。

过去从庶人中选拔吏是在僵硬血缘传承中开了一个小口,使得个别庶人能进入统治阶层;现在科举考试日益规范化、公平化和日益面对整个社会,有了科举这个大口子,于是小口存在的必要性就不大了。吏人不能参与改变身份、进入士人圈子的科举考试的政策,大大降低了吏人的社会地位。

吏胥本来就有庶人服差役的性质。王安石变法之前“衙前、散从、承符、弓手、手力、耆长、户长”等吏胥都是差役,服这些役是庶人的义务。而且这些役,大多都要二三等以上的户,甚至一等户充当(“必记本”注:如衙前)。这些代替官员催征赋税,摊粮派款,保管运输官物等都是“好人干不了,干的没好人”的差事,老百姓摊上此役,弄不好就会倾家荡产。王安石新法中有“免役法”一条,改为雇役,百姓出钱,可以免了此役。公家拿钱雇人(其实大多不花钱)从事这些役,于是,州县衙门增加了一批以此为业的吏胥,取代了原来的徭役。这类吏胥是“好人干不了”的,只有社会上的奸猾狡黠之徒才能胜任。

四、官吏分流与吏胥素质的下降

科举考试的设置为庶人开辟了进入仕途的路径;可是吏人也是庶人,而且比一般庶人更为接近仕途,为什么他们反而不能参加呢?除了上面说的制度上的原因外,社会观感就是吏胥人品太差,心术已坏,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贪污腐败。

刚刚引入中土制度金国世宗皇帝发现“以吏出身者,自幼为吏,习其贪墨。至于为官,习性不能迁改”(“必记本”注:《金史》卷八),从而反对重用吏人。文人士大夫言及吏胥几乎没有正面意见。《水浒传》中的吏人差役除了上梁山的也多是负面的。江州的监狱长戴宗,向新来的犯人宋江索贿,宋江不与,和他讲理。戴宗怒叱道:“你这贼配军是我手里行货,轻咳嗽便是罪过!”并说他可以像打苍蝇一样,把宋江打死。这个故事在小说中是个喜剧,可是它所反映的生活足以见证宋代吏胥贪婪凶恶。出身底层的明太祖朱元璋也说:“科举初设,凡文字词理平顺者,皆预选列,以示激劝。惟吏胥心术已坏,不许应试。”因为他本人对这样的吏胥有直感。然而说到底,吏胥的丑恶不过是皇权专制的蛮横残忍、腐败污秽的集中反映罢了。最高统治者不会由此检讨皇权专制本身,而是诿过于基层的执行者。因此他们宁肯让没有行政经验的平民通过考试进入官场,也不愿意让干过“脏活”的吏胥进入正式官僚体系。

这样吏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吏胥越来越被士人看不起,社会声誉也在直线下降,由吏转官越来越难。最令人不解的是士大夫在同声斥骂吏胥的时候,很少有人说他们没有正式的俸禄,只是在王安石变法之中,才议定给朝内各部的吏人发薪,各路州县衙门的还没有,像戴宗那样的差人也没有。这样吏胥要生存只得盘剥百姓,造成老百姓“破产坏家”。

正如司马光在《论财利疏》中说:

又府史胥徒之属,居无廪禄,进无荣望,皆以啖民为生者也。上自公府省寺、诸路监司、州县、乡村、仓场、库务之吏,词讼追呼、租税徭役、出纳会计,凡有毫厘之事关其手者,非赂遗则不行。是以百姓破家坏产者,非县官赋役独能使之然也,大半尽于吏家矣。

司马光说了句公道话。吏胥一无收入,二无前途,偏偏他们又有管人、管物的权力,想不腐败都难。《苏三起解》苏三责备衙役吃赃,崇公道不高兴了:“你也不打听打听,大堂不种高粱,二堂不种黑豆。吃什么呀?左不是吃你们打官司的。”崇公道还是个好人,可他作为衙役也要吃赃。吏胥,特别是州县地方衙门的吏胥他们平时与江湖人少不了打交道,因为江湖人脱离了主流,为了生存,作奸犯科之事是少不了的。这些大多也要经吏胥之手来处理,吏胥绝了升官的希望,也就缺少了操守,脚踩黑白两道,既能弄钱,也更易处理案子,共同糊弄上官。后世的兵匪不分、警匪一家从宋代就开始了。宋代统治者对待吏胥的政策把他们推向社会边缘状态。

五、官与吏

吏胥是为官服务的,可是士人出身的官却越来越贱视他们。苏洵在《广士》中说:

长吏一怒,不问罪否,袒而笞之;喜而接之,乃反与交手为市。其人常曰:“长吏待我以犬彘,我何望而不为犬彘哉?”是以平民不能自弃为犬彘之行,不肯为吏矣,况士君子而肯俯首为之乎!

吏胥在士人的眼中十分不堪,但又绝不可少。从正面说,吏胥熟悉本衙门的规章制度、乃至本衙门的业务,而官如流水,上任时是两眼一抹黑,走时也不会知道多少。自秦始皇以来中国是皇权专制社会,天下只有皇帝一人有权,各种层级官员的权力是皇帝授予的。被授予权力的官员是不是会一心一意为了皇帝掌权,还是在掌权过程中挟带自己的私货,这是皇帝最关心的。另外,天高皇帝远,官员会不会滥用权力和忽略朝廷长远利益?这些都需要皇权掌控。皇帝用什么掌控?就是用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令。自唐代以后都是靠文章取士,即使像苏轼那样饱学的士大夫都说“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当然这是发牢骚的话,但从中可知,苏轼不仅不读法律法令,而且大有不屑一读的意思。而且不同的衙门,各种条例都是积年而成,动辄上百卷、千卷,官员流转于不同的衙门之间,哪有精力一一熟悉,只好听任熟悉这些的吏胥。

可是吏胥就不同了,他们本质上是“役”,是为国家服役,没有年限。他们熟悉自己这一摊儿了,便兄传之弟,父传之子,各种条例法律成为他们世代作吏胥的业务,官员没有他们等于没有规矩方圆,没法处理公务。南宋功利派学者叶适曾说,宋朝南渡之后,档案散佚“旧法往例”往往就根据吏人的记忆,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人们又没法反驳他们,因为没有依据。因此当时人们说:“今世号为‘公人世界’,又以为‘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者’,皆指实而言也。”

从负面上说,官员们要捞钱,也须依靠吏胥。明清两代笑话中有不少这类的故事。如清人方浚颐所说“且有不肖守令,恃鹰犬为爪牙,倚虎狼为心膂,以遂其蚕食鲸吞之计,而济其婪赃黩货之贪”。这种官与吏结合起来的贪腐行为给百姓的危害最大。

六、与吏胥共天下的清代

清代吏胥的地位更低,前代只是禁止吏胥参加科举,而清则严及子弟。《清稗类钞·考试》中有则故事,说江西铅山某富翁,因为“起家胥吏”,其子参加县试,“格于向例”,被人反对,后来花了许多钱,用了计谋,才勉强进入考场。可见“向例”(“必记本”注:以往的条款规定)是不允许胥吏子弟参加科举的,这就把吏胥等同于倡优贱民。然而,与历代相比,清代的吏胥对政事的干扰最大,近代郭嵩焘说“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亦非虚语。

嘉庆皇帝的“上谕”也说:

诸臣全身保位者多,为国除弊者少,苟且塞责者多,直言陈事者少。甚至问一事则推诿于属员,自言堂官不如司官,司官不如书吏。……自大学士尚书侍郎以及百司庶尹,唯诺成风,皆听命于书吏。举一例牢不可破,出一言惟令是从。

这话是实情,清咸丰以前的清廷大臣与清以前诸朝相比是最缺少主动精神的。这与清代的民族压迫和皇权专制的强化有关,再加上“康雍乾”三代皇帝都是人精,许多大臣都是本着“少说话,多磕头”的方针做官,遇事推诿,大官推给小官,小官推给胥吏。胥吏则有无数法令条例作为依靠。自宋代以后,法令律条越来越细密,左宗棠的幕友宗稷辰说:“朝行一事,夕增一例。积数百年,遂汗牛充栋而不胜计。”这根本不是“流水官”能够掌握的,于是就要靠专长此事的吏胥,堂官司员才能省心省事,因此就出现了嘉庆所说的“听命于书吏”的政治怪事。朝廷各部如此,地方也是这样。

清代的吏胥畸形膨胀,大邑衙门吏胥达两三千人,还有许多编外的白役。有史料说,一个差役的背后往往有六七个白役共谋。如储方庆所言“今夫聚百十奸人,日夜讲究行事,而又假之以得为之势,且无所畏忌于中,则其谋事也日工,而其为毒也日甚。宜邑向有吏胥之患,然为毒未至如今日之烈者。”一帮奸猾之徒,聚在一起,有权有势,又没有人能监督,日夜谋划如何使得“政烦刑苛”,如何在百姓身上榨取更多的钱财。《儒林外史》中写了一个浙江布政司衙门恶吏潘三。他几乎无所不能,把持官府,包揽讼词,广放私债,私和人命,拐卖人口,买嘱枪手代考,等等。他从中大发其财。潘三的生活比起当地贵官、贵官后代、名医、名士、商人的生活水准高多了。

朝廷吏胥更是这样。清末的罗瘿公在《宾退随笔》中也说:

清世曹司不习吏事,案牍书吏主之,每检一案,必以属书吏。朝以习常为治,事必援例,必检成案,自开国以来二百余年,各部例案,高与屋齐,非窟其中者,末从得一纸。书吏皆世其业,一额出,争以重金谋得之,蟠踞窟穴,牢不可拔。书吏执例以制司官,司官末如之何。吏遂藉例以售其奸欺,故以吏起家者恒富。都中有“东富西贵”之谚,盖吏多居正阳门东与崇文门外,恒多华宅;京曹则多居宣武门外也。

罗把“东富西贵”与清代的弊政联系起来。清代胥吏地位很低、做不了官,但他们世代相传,把持了衙门的具体工作,很能用权力捞钱,发了大财。与此相对的,是京官之穷,在清代也是尽人皆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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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国学》(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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