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人如果立了功的话都会得到一定的奖赏,这奖赏有时候是金钱,有时候是职位的提升,还有其他的各种形式。有人希望得到金钱,不过如果放在汉末三国的时候,可能你最想要的就不是钱了。
在和平时期,朝廷也赐钱,例如东汉政府规定,二千石太守死于任上,朝廷要发放一百万钱作为抚恤金。
由于平世物价稳定的缘故,这个数字还是比较可观的。但是乱世可就未必了。要知道,乱世中通货膨胀是常态,而且董卓还大肆滥造五铢钱,导致“货轻而物贵”,钱就不值钱了。
平世时,赏赐官员也是二十万到一百万之间。
中平年间,汉灵帝还卖官敛财,他设的价目表是:三公之位一千万,太守这种二千石的地方高官,则是两千万。如果是大郡的太守,价格还能涨到三千万。兴平元年(194年),此时天下大乱,天灾人祸,生灵涂炭,物价飞涨,《三国志·武帝纪》写道:“是岁,谷一斛五十余万钱。”这时候这一百万就显得比较寒酸了。
这种钱不值钱的市场,一直持续到曹丕称帝后,都没有得到完全改善,例如《魏志·文帝纪》载黄初二年(221年)十月:“以谷贵罢五铢钱。”
五铢钱
在钱不值钱的时候,以物易物就成了市场交易用的主流情况,刘备赏赐的锦缎就是其一。刘备拿下益州后,就把成都城中府库打开,赏赐给功臣们,《华阳国志》记载:“赐诸葛亮、法正、关羽、张飞金五百斤、银千斤、钱五千万、锦段万匹,其余各有差。”曾在魏国,靠行贿一千匹锦缎,就可以当上牙门将,可见官方都认可锦缎在市场交换时的价值。
后来是到了魏明帝时,经过司马芝的提议,才恢复五铢钱,鼓励市场交换时使用五铢钱,一直持续到晋代。
陶元珍在《三国食货志》中就写道:“三国时金属货币之不甚通行,盖有二因:一由初期大乱中产业停滞,金属货币大失其交换效用,一般人有贱金钱贵实物之心理,而谷帛之属亦遂取得货币资格。”
可见在三国乱世时,钱失去了市场交易主导地位,有钱人倒不如持有谷、帛更实在。
除了这种方式,一般的赏赐就是封侯了。如俘获敌军主帅,赏赐一般都是封列侯,很少有拿钱来结算的。反正有再多钱最终也是坐吃山空,还不如封个列侯更实在了。
刘虞
例如,中平六年(189年),幽州牧刘虞到任后,为了对付叛军首领张纯,就“购募斩纯首”,果然,张纯的门客王政就动了心思,找准机会刺杀了张纯,取其首级,向刘虞邀功。果然刘虞把王政的功劳上报给朝廷,朝廷就给王政封了列侯。
还有袁绍之子袁谭在败亡时,在途中被上洛都尉王琰追杀,袁谭摔下马,转头跟王琰说:“咄,儿过我,我能富贵汝。”王琰置之不理,上前砍死袁谭。成功斩杀袁谭首级的王琰,曹操给他的奖励也是“以功封侯”。《典论》记载:“上洛都尉王琰获高幹,以功封侯。其妻哭于室,以为琰富贵将更娶妾媵而夺己爱故也。”
所以读书的时候发现汉末群雄很少出现给赏钱的情况,就算出现的话也都是数额特别巨大,原因就在于当时通货膨胀实在是太严重了,钱本身不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