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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宗亲爵位继承制度,虽然是包袱,但可能和您认为的并不一样

谈论明朝灭亡原因时,宗亲封爵、继承制度是一个必提的话题。不少人认为明太祖朱元璋在设计宗藩制度时没有考虑、计算子孙的繁衍速度;也不允许子孙从事社会职业以自养。结果人为地制造出一个巨大的包袱,最终拖垮了皇朝。

这种观点可以说对,也可以说不对。说对是因为,人丁快速滋生的宗室确实是明朝的一大负担;说不对是因为,太祖实际上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明朝的宗藩制度规定皇帝诸子除皇太子外封亲王;亲王诸子,除世子袭封亲王爵位,其余诸子封郡王;而郡王诸子只有世子可袭封爵位。

凡郡王子孙,授以官职。子授镇国将军、孙授辅国将军、曾孙授奉国将军、玄孙授镇国中尉、五世孙授辅国中尉、六世孙以下世授奉国中尉 ……

凡郡王子孙有文武材能堪任用者,宗人府具以名闻朝廷考验,换授官职,其升转如常选法 ……

《皇明祖训》

从上我们可以看出,郡王以下就没有世袭爵位一说了,而且所授官职并不是世职(可传袭的官职),郡王的后世子孙每代授职都会降一级。所以子孙繁衍多了会给朝廷造成压力这个问题,太祖是很清楚的,因此郡王以下就不给金饭碗了。

但是太祖对于子孙的繁衍速度以及后续规模确实是估算得太少了,没意识到宗禄将成为巨大负担。因此他不但搞了保底职位(奉国中尉),还将六等授职对应的宗禄定得很高。实际上他们才是领取宗禄的主力,后期随着宗室人口的滋生,宗禄总量也随之飙升。

注:明代男性宗亲的每年的禄米最初定为 – 亲王一万石、郡王两千石、镇国将军一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奉国将军六百石、镇国中尉四百石、辅国中尉三百石、奉国中尉二百石。洪武之后没有上调、只有下降。

另一个让不少朋友误会的地方是,太祖并没有让子孙们一味地白吃白喝、混吃等死的打算。太祖家天下的观念是非常明显的,他的本意是子孙里有能力地供职于朝廷,没能力的皇朝拿出钱粮供养他们(为了皇室颜面,太祖不允许他们从事农、工、商这些贱职)。

只不过太祖的这个愿望,他的子孙坐上皇帝位置后都不同意,所以成了无人去提的废话。他们都愿意拿出钱粮,让自己的亲戚们呆在藩地,混吃等死

虽然因太祖算术不精给明朝制造了大麻烦,不过他在制定规则时,认为子孙都会明白并且不会忤逆他的意思,因此规矩成文得比较简单。后世的皇帝们也抓住这一点故意曲解并大做文章,尽可能地降低朝廷的负担。

最为人熟知的是“宗禄”。

太祖只是简单地规定了各级宗亲宗禄的数额,至于怎么发则并没有详细规定。从明孝宗开始,历任皇帝都拿这个做文章 -- 用“钞”代禄米。因为宝钞从洪武朝就开始迅速贬值,用不出去的“废纸”正好发给宗亲,为朝廷节约粮食。

其次是宗亲爵位继承规则。

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朝廷授以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如或以庶夺嫡,轻则降为庶人,重则流窜远方。如王年三十,正妃未有嫡子,其庶子止为郡王;待王与正妃年五十无嫡,始立庶长子为王世子。

《皇明祖训》

这段话太祖着重强调了“嫡子”在继承中的优先权,也被简称为“待嫡制度”。但是太祖没有说亲王、郡王绝嗣之后怎么办。有种观点说太祖特意不规定藩王绝嗣后怎么办,意思就是绝嗣即除国。并且以洪武多个宗藩因绝嗣而除国为例。

这种观点有些想当然了,太祖也没规定皇帝绝嗣后该怎么办,难道他认为皇帝绝嗣后明朝就该灭亡么?明初宗藩因绝嗣除国,是因为宗藩没有后代分支,如果允许其它宗藩的亲戚来承袭,一是会让各宗藩族系混乱,二是会形成一个宗藩拥有多个藩地进而对皇权形成致命威胁的局面。

太祖没说是因为他不需要专门去说,古代中国在宗位传承中有自己延续了千年的习惯和规则。首先可以通过“过继”防止绝嗣,其次就算是绝嗣,宗位也一样可以传承。大宗绝嗣则由排第二位的小宗进封,如果第二位的小宗也绝嗣,怎么后退到第三位 ……

但是就是因为他没说,所以成了后世皇帝们从这个地方入手开始各种限制郡王爵位的进封,迫使藩国被除国。

注:袭封指父死后子(孙)继承其爵位;进封指弟、侄等以其它爵位继封。

景泰五年,二代广昌王朱美坚薨逝。不但朱美坚本人无子,他的父亲一代王朱济熇也只有他这一个独苗。朱美坚死前不甘心自己一系的就这么绝后了,就依传统在死前过继了堂兄朱美堣的一个儿子。

过继朝廷是不反对,但是过继子申请袭爵时朝廷以“过继子封王无例”为由拒绝,也堵死了过继袭爵的路。

天顺七年,岳阳王朱季境薨逝,无子绝嗣。朱季境的两个弟弟这时也已亡故,其中朱季坡无子,而朱季墀留有一个儿子朱均锽(辅国将军)。按照古代宗位传承的传统,朱季墀认为自己是进封岳阳王爵位的不二之选。

礼部言:稽考近制,惟亲王无嗣,有以郡王进封者;郡王无嗣,有以镇国将军进封者;无辅国将军进封郡王例。事遂止。

《明英宗实录》

朝廷的意思,辅国将军进封郡王无前例。这就有一点耍无赖了,之前镇国将军进封郡王时也没前例,而且进封的理由同样是大宗绝嗣。朱均锽自然是不甘心,把这个官司从天顺朝一直打到了弘治朝。最终孝宗也没同意,令朱均锽以本职奉祀并将岳阳郡国除国。

孝宗在下旨时特意说了句“今后请封类此者,只从此例”,也就是说孝宗堵死了大宗绝嗣,小宗“以侄继叔伯”这条路,或者说从这个时候开始明朝对于郡王爵位只允许“父死子继、兄终弟及”。

到了武宗时期,六代保安王爵位进封问题再次引发朝堂大辩论。最终朝廷将获取郡王爵位的路进一步地收窄,原则上只允许“父死子继”。

上诏以封爵重事,自今郡王无庶子,许次及者以原职奉祀,不许弟、侄冒请封袭,有朦胧奏扰者,内外辅导官治罪。

《明武宗实录》

朝廷搞出各种理由拒绝进封郡王的申请,而且越来越严格的原因并不复杂。因为宗藩人口的快速滋生已经明显让朝廷感觉到了压力。朝廷因此主动介入,试图抑制郡王数量的膨胀。

注:因为亲王数量相对稀少,而且都是历任皇帝们的直系。所以明朝对待宗藩大的原则是保亲王、限制郡王。

到了嘉靖朝,世宗虽然是外藩登基,但是迫于宗室带来的经济压力,他对付外藩起来一点也不手软。不但依据前朝各项制度,出台了限制宗藩的《宗藩条例》,还不顾什么先帝之命不可违,严查他的“前任”武宗的“冒封”(不合规定的特恩进封)。保安郡国和永兴郡国均因“冒封”被除国。

虽然世宗本人也“特恩冒封”过一些郡王(如交城王、怀仁王、襄垣王),但是总的原则还是关闭了那些“路”,这几个郡王过世后郡国也都被除国。

朝廷日益严格地管控,也出现了一个极端的特例,亲王的前几个儿子可以封郡王,但是后几个儿子再申请时就成了“冒封”。

万历七年,沈宣王朱恬烄为自己的第五子(朱珵垲)请封郡王爵位,被朝廷拒绝。当朱恬烄以自己前两个儿子(另两个未及册封就夭亡了)都成功获封郡王为例再次申请,朝廷的答复就有点搞笑了,意思是你已经占了便宜,不要得寸进尺。什么意思呢?

郡王进封亲王者,本王郡爵不许补袭,以后世子世袭亲王,次嫡庶子每世止照原封世次受本等官职。

《宗藩条例》

朱恬烄的父亲沈宪王朱胤栘是沈藩大宗绝嗣后“以侄继伯”进封的亲王爵位,按照嘉靖朝出台的《宗藩条例》规定,郡王进封亲王,儿子除世子外其余只能封镇国将军,孙子除世孙外只能封奉国将军 ……

注:亲王绝嗣仍然允许“以侄继伯”,这也是前面提到的明朝宗藩大原则“保亲王、限制郡王”。

而朱恬烄的几个儿子封爵在时间上正好跨了《宗藩条例》的出台时间,可谓是生得好不如生得巧。

总的来说明朝的宗藩制度虽然不好,但是也不是一些人想象的泛封滥封,宗禄的整体规模也不是网上传言的那么恐怖。因为很多学者研究发现,明朝宗室人口规模和清朝没啥区别(古代人丁增长率没什么太大变化)。明朝宗室被诟病更重要的原因是,明朝朝廷收入太低,这样宗禄的负担就相对更为凸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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